成都護照補辦辦理條件需要什么 成都身份證補辦辦理條件和辦理資料
一、成都護照補辦辦理條件需要什么
普通護照損毀、遺失、被盜的,公民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補發。申請時,除提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材料外,應當提交相關材料:1、因證件損毀申請補發的,提交損毀的證件及損毀原因說明;
2、因證件遺失或者被盜申請補發的,提交報失證明和遺失或者被盜情況說明。
定居國外的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補發普通護照,應當向其暫住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除應當按照前款提交相應材料外,應當提交定居國外的證明以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復印件。
二、成都工傷認定辦理條件需要什么?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或者職工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應當在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三、成都身份證補辦辦理條件和辦理資料
辦理條件1、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已滿、公民的姓名變更或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
2、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
3,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
辦理資料
戶口簿。
四、成都工傷護理費辦理條件和領取標準是什么
辦理條件1.參保人員已認定為工傷并鑒定傷殘等級為1-4級或護理依賴程度為A、B、C三級且所在單位按期繳工傷保險的;
2.在原單位享受工傷津貼、護理費的老工傷人員,其所在單位按期繳費的。
領取標準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0%;
2、大部分生活自理: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0%;
3、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
五、成都市補辦身份證的法律政策
政策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辦理資料戶口簿;辦理條件1、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已滿、公民的姓名變更或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
2、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
3,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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