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商品運輸過程中損壞,由誰負責?
一、網購商品在運輸過程中損壞,應該由誰負責
網購商品在運輸過程中損壞的,應當由承運方即快遞公司負責;同時買家也可以要求賣家承擔貨物包裝或者保護不嚴的民事責任。
我國《民法典》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網購商品在運送過程中毀損的風險由誰負擔?
網購商品在運送過程中毀損的風險由賣家負擔。
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標的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的簽收時間為交付時間。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網購商品在運送過程中毀損的風險由賣家負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條,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標的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的簽收時間為交付時間。
電子合同的標的為提供服務的,的電子憑證或者實物憑證中載明的時間為提供服務時間;前述憑證沒有載明時間或者載明時間與實際提供服務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為準。
電子合同的標的物為采用在線傳輸方式交付的,合同標的物進入對方當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統且能夠檢索識別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電子合同當事人對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方式、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條
三、網購商品在運送過程中毀損的風險由誰負擔?
網購商品在運送過程中毀損的風險由賣家負擔。
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標的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的簽收時間為交付時間。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網購商品在運送過程中毀損的風險由賣家負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條,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標的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的簽收時間為交付時間。電子合同的標的為提供服務的,的電子憑證或者實物憑證中載明的時間為提供服務時間;前述憑證沒有載明時間或者載明時間與實際提供服務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為準。
電子合同的標的物為采用在線傳輸方式交付的,合同標的物進入對方當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統且能夠檢索識別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電子合同當事人對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方式、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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