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導致離婚,男方不同意怎么辦
一、老公有外遇,選擇離婚,男方不同意應該怎么辦
1、可以到法院起訴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2、協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協商堅持離婚的一方可持訴狀、結婚證、本人身份證、未成年孩子的戶口或者出生醫學證明以及其他諸如可以證明屬于夫妻共有財產的房產證、車輛登記證書等證據起訴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決離婚。法院將對夫妻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以及有無和好可能等方面進行法庭調查予以綜合分析以認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并根據查明的相關事實依法進行判決。
3、既然對方不同意離婚如果你依然堅持離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了。不過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而另一方又堅持不離一般情況下法院是判決不準離婚的目的是再留給雙方一個機會希望通過雙方特別是不同意離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現以及溝通能使夫妻關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繼續維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的六個月期限屆滿仍然堅持離婚可再次起訴屆時法院基本上就判決離婚了。
二、老公想離婚老婆不同意怎么辦,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夫妻雙方中,一方不同意離婚,則另一方可以選擇訴訟離婚方式。要求離婚的一方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調解申請,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訴訟離婚一方應當出具雙方感情已破裂等等證據,法院依法審理離婚案件,確認夫妻雙方感情已破裂調解無效后,準予離婚。
三、想離婚但是老公不同意的應該怎么辦有沒有法律規定
女方想離婚,老公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且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法院確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的,即使男方不同意,也是會準予離婚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四、女方出軌老公提出離婚不同意應該怎么辦
1、如果妻子出軌提出離婚了,還不同意的情況下,是可以訴訟離婚的。妻子一方出軌是屬于重大過錯的情況,一般法院都會支持離婚的,如果對對方造成了比較嚴重的精神傷害,還可以索取賠償。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