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局護照辦理
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主要職責是對外國人和港澳臺人士進行管理。
1、出入境管理是公安機關的一項專門業務,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秩序,在出入境管理中打擊出入境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中外公民的合法權益,適應國家對外開放形勢。主管機關對他們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再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各級權限進行審批;
2、依法簽發出入境證件和簽證 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出境、入境申請經審查批準后,依法給申請人簽發與其申請相應的證件。簽發證件,是主管機關代表國家對申請人的準許,要嚴肅對待。 出入中國國境的人員,必須向出入境檢查機關交驗有效護照、證件和簽證。
二、取保候審結案后能否申請出國護照?
1、取保候審己經結案可以辦理出國護照。
2、法律依據《護照法》
第十三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護照簽發機關不予簽發護照
1、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2、無法證明身份的;
3、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4、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后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引用法規
[1]《護照法》 第十三條
三、護照辦理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
辦護照的地點為就近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普通護照的,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攜本人身份證到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領取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六條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緊急事由請求加急辦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五條
四、護照辦理的詳細指南。
法律分析
護照應該去就近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普通護照的,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領取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六條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緊急事由請求加急辦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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