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在工地突發重病死亡,如何索賠?
一、勞動者在工地突發重病死亡的賠償規定
勞動者在工地干活時,突發疾病去世,勞動者的近親屬可以獲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補助金,撫恤金,這些賠償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如果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這些費用要由單位支付。
二、工地人員突發死亡賠償的法律規定
工地人員突發死亡賠償是根據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發放6個月的喪葬補助費用,除此之外還包括由供養親屬撫恤金應當是按照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給,由職工死亡之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三、工傷工人在工廠死亡有賠償么,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工傷工人在工廠死亡屬于以下情形的,有工亡賠償在工廠內、工作時間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死亡的;其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四、工地人員死亡賠償標準的法律規定
一般在建筑工地不小心致工人死亡的,一般都是通知工人的直系親屬領取相應的喪葬補償金、相應的撫恤金以及一次性工傷補償金,若是雙方就賠償協商不成的,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五、沒有勞動合同的工亡如何賠償,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沒有勞動合同的工亡,但有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工亡職工近親屬依法獲得工傷保險賠償。以下憑證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勞動者填寫的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法律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引用法規
[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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