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怎么辦
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你可以要求全額發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信息、同事證言等.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繳納全部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項。不繳納保險或不足額繳納保險屬于違法行為, 你可以要求單位補繳或作相應經濟補償。否則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如果是單純的保險糾紛勞動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單位有違法行為的情況下,你可以隨時離職,不需要提前通知,單位應當為你辦理離職手續, 包括開具離職證明、辦理戶口和檔案的遷轉等。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單位注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為仲裁。上述是沒有勞動合同老板拖欠工資怎么辦的解答
二、勞動者沒有簽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怎么辦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一、在用人單位拖延薪水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商量,如果商量不能解決,則能夠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組織投訴投訴;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2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議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紛爭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能夠向法院提訴訟訟;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奏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隸屬勞動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 法律依據
1)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背國家限定,拖延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延工傷醫療費、經濟賠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能夠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置
2)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做法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準許,能夠延長30個工作日。以上是對沒有簽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怎么辦的回答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1]《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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