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
一、侵權行為構成要件探討
一、什么是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是指構成具體侵權行為的各種作為必要條件的因素。行為人的某一行為只有具備了法律規(guī)定的相關要件,才構成侵權行為,行為人才可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過錯責任的侵權與無過錯責任的侵權之構成要件
(一)過錯侵權的構成要件
其構成要件應為四個;
1、加害行為的違法性(侵害行為);
2、損害事實;
3、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
4、行為人的過錯。
(二)無過錯侵權的構成要件
其構成要件應為三個
1、加害行為的違法性(侵害行為);
2、損害事實;
3、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
在無過錯責任的侵權案件中,不考慮加害人在主觀方面是否存在過錯,只要具備加害行為、損害事實以及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就認定加害人的行為構成侵權行為。不考慮加害人的過錯,是無過錯侵權行為構成要件的本質特征。
二、侵權行為有哪些類型?
侵權行為是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 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不法行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規(guī)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 “一般認為,侵權行為首先是一種民事過錯行為,也就是說,侵權行為破壞了法律規(guī)定的某種責任——這種責任是在法律上嚴格規(guī)定不許被破壞;侵權行為同時又是對他人造成了傷害的行為,而加害人必須對被傷害人做出賠償。”
三、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及起訴方法的問答
一、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什么構成侵權責任必須具備的條件,即行為人承擔侵權民事責任的條件。侵權行為有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之分。就一般侵權責任而言,必須具備以下四個要件才能構成
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即必須在客觀上造成財產損害或精神損害;
2行為具有違法性,如因合法行為造成損害,則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3不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如行為人主觀上無過錯,則不承擔責任。特殊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不須完全具備上述要件,基于法律的特別規(guī)定或具備一定的特殊條件即可成立。
二、對共同侵權行為怎么起訴
1、共同侵權行為包括共同加害行為和共同危險行為,共同侵權行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2、共同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訴訟屬于必要共同訴訟,全體共同侵權行為人為連帶共同被告
1賠償權利人起訴部分共同侵權人的,法院應當追加其他共同侵權人作為共同被告;
2賠償權利人在訴訟中放棄對部分共同侵權人的訴訟請求,對被放棄訴訟請求的被告應當承擔的賠償份額(責任范圍難以確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權人承擔同等責任)其他共同侵權人免責(不再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法院有釋明義務,應當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賠償權利人,并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情況在法律文書中敘明。
對于共同侵權行為的被告必須一并起訴;放棄某一個被告即放棄了相應賠償份額。
四、一般侵權包括哪些行為,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應有哪些
1、一般侵權行為主要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權行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權行為。
3、侵害身份權的侵權行為。
4、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為。
5、侵害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
2、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
1、歸責原則的概念歸責原則,是指以何種根據(jù)確認和追究侵權行為人的民事責任,它所解決的是侵權的民事責任之基礎問題。
2、過錯責任原則過錯責任原則的基本含義是過錯是加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礎。如果加害人在主觀上不存在過錯,就當然不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觀上有過錯則可能承擔民事責任。
3、無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不問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人應當對其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五、侵權行為有哪些種類?構成侵權行為的要素有哪些?
我們知道,中國的法律管轄范圍,有著各種各樣的規(guī)章制度,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只有有了一定的約束,人們的行為才能夠得到有效的控制,敬畏法律也是,維護社會的治安秩序,侵權行為管轄是怎樣的?河北謙實律師事務所王文格律師解析。侵權行為管轄1、對于侵權行為而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2、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fā)生地。《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
引用法規(guī)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1]《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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