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工傷認定時效相關法律規定的相關
一、工傷認定時效的相關法律規定包括哪些?
1、申請時限
1、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規定,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職工超過1年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保障部門可不予受理。
二、工傷認定的法律法規
法律分析
在我國勞動者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其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三、工傷認定管理規定
你好,目前工傷管理條例工傷認定的程序有(一)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ǘ┞毠ぐl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ㄈ﹦趧颖U闲姓块T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ㄋ模﹦趧颖U闲姓块T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四、工傷管理條例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3、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4、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5、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五、工傷認定標準中國工傷標準
您好,關于“工傷認定標準,國家工傷認定標準,中國工傷認定標準”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一、認定工傷的七種法定情形工傷認定標準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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