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只為員工買社保中的四險嗎 公司可以不買社保給員工嗎
一、公司能否為員工只購買社保中的四險?
1、不可以。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2、法律依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二、公司沒有員工買社保,員工可以告嗎?
1、公司沒有為員工買社保,員工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若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三、公司購買社保是法律規定,但是否有可能違反法律規定?
不可以。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勞動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保的,如果用人單位不為其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保。1,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2,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后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并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征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四、單位只交四險算社保嗎?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不合法。公司必須給員工繳納五險,可去有部門投訴,養老保險是為了老有所養,法定退休年齡可以領取退休金;醫療保險是職工生病作為醫療報銷用的;失業保險是職工失業后,領取生活費的;生育保險是職工生育作為生育報銷和有關待遇的;工傷保險是職工發生工傷,支付醫療費用或者賠償有關工傷待遇的。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1]《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1]《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
[1]《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四條
[1]《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