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地稅網上預約
一、試用期違約金怎么算
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約定的試用工作的期限。在這個期限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互相了解對方的情況,從而決定是否要選擇對方。《勞動法》設立試用期的目標,就是給用工雙方進一步的“選擇權”。《勞動法》第32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單位的同意。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者的一項重要權利,即所謂的“單方解除權”。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只有在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無需附任何條件的。用人單位不能以合同中約定為由,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我們國家很多省市對于違約金的設立有很大的限制。如上海、江蘇等地都規定,只有存在少數的情況,如出資培訓、商業秘密等才能設立違約金。因此有時即使合同有違約金的約定,也不一定有效。所以勞動局的接待同志籠統地回答要支付違約金,并不恰當。綜上所述,我們對于試用期離職有違約金嗎的問題有了一個明確的答案,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有問題可以聯系我們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32條
二、預約和本約的區別是什么?
1、是訂約時間不同,預約屬前契約階段合同,所承擔的民事責任屬締約的過失責任范疇。而本約是在民事合同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定型后簽訂的,雙方應承擔的義務是合同義務。
2、是預約合同是諾成合同,不受要物約束,強調當事人主觀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決定作用。而本約一般則受要物約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
3、是簽訂預約合同的目的是訂立本約,由于本約所定的義務是合同義務,直接具備履行。由預約到本約的簽訂,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將預約所確定的原則貫徹到本約的合同條款中。概括而言,預約的目的在于有事實或法律上障礙,暫無法訂定主契約時,約定將來訂立一定合同預約的目的在于簽訂本約,而預約合同屬諾成性合同而非實踐性合同,不受要物約束。
三、地稅三方協議有效期是多久?
想知道地稅三方協議有效期是多久的朋友可參考以下1、去地稅局辦理三方協議需要帶的資料 帶身份證、公司公章、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副本。
2、稅務“三方協議”的定義 三方協議是納稅人、稅務局和銀行簽訂的協議,以便實現網上申報實時繳稅。
3、辦理銀行稅務三方協議的程序 1拿著開戶許可證到稅務局辦納稅賬戶登記備案; 2由稅務局出具制式的三方協議,稅務局先蓋好章,企業蓋章; 3到開戶銀行拿三方協議請銀行蓋章,提醒要銀行及時在系統同步開通,否則稅務系統連不上,會影響交稅。 4銀行留下一份協議,再交到稅務大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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