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商標使用的重要性
一、商標法中,必須使用注冊商標嗎?
是的,我國《商標法》第6條明確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同時該法第51條規定“違反本法第六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申請注冊,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由此可見,原則上商標可以不經過注冊就可以使用,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商品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話,則必須注冊后才能使用。
引用法規
[1]《商標法》 第6條
[2]《商標法》 第51條
[3]《商標法》 第六條
二、商標是什么?
注冊商標使用的產品管理是指商標管理機關對于注冊商標使用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準注冊的商標的情況進行監督,同時對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質量進行監督的行政管理行為。商標注冊人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同時使我用多件注冊商標,但應當逐一標明其注冊標記。商標注冊人組合使用或者并列使用多件注冊商標,如果該使用未改變原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也不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應當視為合法的商標使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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