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一周工作時間為多少小時?
一、勞動法規定一周工作多少小時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1]《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
二、勞動法每周工作多少小時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但除了此標準工時外,還存在綜合工時制以及不定時工時制。綜合工時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綜合工時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才可實行。如交通、鐵路等行業中需連續作業的職工,可以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參照標準工時制核定工作量。實踐中,如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銷售人員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另外,加班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是多少,每月的工作時間是多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br>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br>《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1]《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三條
四、勞動者一天的最長工作時間是多久,有沒有法律規定?
勞動者一天的最長工作時間一般是八小時;但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與勞動者、工會協商一致的,可以安排加班,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且單位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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