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的構成特征是什么?
一、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具體構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害的客體是正當行使指揮權的秩序。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進行違反職責的活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是軍隊中的各級首長和其他有權指揮他人的人員。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過失的,即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進行違反職責的活動,可能會造成嚴重后果,但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嚴重后果。
二、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立案條件是什么?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的立案條件1、指揮人員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違反職責,致使重大任務不能或遲延完成的;
2、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二人以上重傷,或一人重傷、三人以上輕傷,或者五人以上輕傷的;
3、致使軍用設施、物資或其他財產損毀,直接經濟損失二十萬元以上或與間接經濟損失合計一百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
《軍人違反職責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八條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是指指揮人員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進行違反職責的活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一)造成重大任務不能完成或者遲緩完成的;
(二)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一人、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輕傷五人以上的;
(三)造成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用物資或者其他財產損毀,直接經濟損失二十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合計一百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引用法規
[1]《軍人違反職責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第八條
三、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的構成要件是侵害的客體是正當行使指揮權的秩序。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進行違反職責的活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本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是軍隊中的各級首長和其他有權指揮他人的人員。主觀方面是過失。
2、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百二十七條 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進行違反職責的活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四百二十七條
四、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
滿足以下要件構成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1、侵害的客體是正當行使指揮權的秩序;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進行違反職責的活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3、主體是軍隊中的各級首長和其他有權指揮他人的人員;
4、在主觀方面是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