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工程承包合同應該寫哪幾樣?
一、室內裝修工程承包合同應該怎么寫?
1、首先寫明甲方與乙方信息。
2、合同事項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現場勘測根據施工慣例的要求和雙方領導坦白洽商達成以下協議。
3、具體雙方權利和義務等,付款方式等。
4、結尾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二、建房合同怎樣寫才合法,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建房合同合法要寫清楚買賣雙方的身份證號碼,房屋的坐落位置,建筑面積,成交價格的大小寫,付款方式和期限,房屋的產權要寫明,產權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在所有空白處劃線;雙方另有約定的,在每句話末了蓋章或者劃線。在簽訂正式購房合同后,最好對該合同進行復印備份。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訂立合同。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三、裝修合同書要怎樣寫?
一、裝修合同需要注意以下方面1、承包方資格的審查
1確認承包方的主體資格是否真實與合法,是否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是否具有從事民用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資質,資質等級是否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確認簽約人的資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權委托書。
2、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同時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
3、合同工期
在合同中,應對工期進行明確的約定,承包方應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應當順延。但如果是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4、合同質量
裝修合同中,作為承包方,應注意對承包事項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的約定,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質量標準施工。
5、合同檢驗
為保障發包方的合理利益,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6、保修期
為了保障發包方的利益,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驗收合格后起算,雙方可在驗收合格后填寫工程保修單。
7、合同價款
應特別注意在裝修合同中對價款支付時間、方式、違約責任等進行明確約定。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合同的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訂立合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四、居間合同能和個人簽訂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
居間合同能和個人簽訂,但要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托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條
五、家庭裝修合同屬于承攬合同嗎,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家庭裝修合同不屬于承攬合同,兩者不同。家庭裝修合同一般是為房屋裝修而簽訂的施工合同,而承攬合同是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條
承攬合同的一般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一條
六、裝修合同怎么才可以生效,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裝修合同具備下列條件的,才可以生效
1、合同主體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
4、不是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的。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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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