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義務
一、公民的基本義務新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公民的基本義務也稱憲法義務,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遵守和應盡的基本責任。公民的基本義務是公民對國家具有首要意義的義務它構成普通法律規定的義務的基礎。公民的基本義務與基本權利一起共同反映并決定著公民在國家中的政治與法律地位,構成普通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義務的基礎和原則。
二、公民基本義務是什么?
公民的基本義務也稱憲法義務,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遵守和應盡的基本責任。公民的基本義務是公民對國家具有首要意義的義務它構成普通法律規定的義務的基礎。公民的基本義務與基本權利一起共同反映并決定著公民在國家中的政治與法律地位,構成普通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義務的基礎和原則。
三、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有以下幾種
1平等權,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即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3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
6勞動權、休息權、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力時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7受教育權,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9保護華僑、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益;
10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殘廢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11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2、在我國,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義務有
1維護國家 統一和全國各民族 團結;
2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4勞動的義務;
5受教育的義務;
6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7依法納稅;
8夫妻雙方有義務實行計劃生育,父母有義務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扶助父母。
四、公民在動員中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有哪些
公民在動員中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如下1、依照法律服兵役;
2、接受教育;
3、履行勤務義務。
國 防勤務,是指支援保障軍隊作戰、承擔預防與救助戰爭災害以及協助維護社會秩序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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