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國雄法律咨詢公司工作怎么樣?
一、公司調崗對員工影響極大,如何適應和適應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公司要求調崗,員工不同意可以拒絕調崗。勞動者調崗屬于變更了工作,這需要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才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四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二、在公司上班受了很嚴重的工傷,現在還沒有好,我的工資要怎樣算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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