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抵押人簽字法律咨詢
一、租賃合同訪人簽字有法律效力嗎?
你好,關于合同簽字有法律效力嗎的解答如下一份合同只是要求了乙方要承擔的責任,沒有一條是甲方要承擔的責任.雙方都簽字了.這樣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請看下文。一般這樣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起訴請求確認顯失公平,但是具體的還要看這個合同是什么合同。這是關于合同效力的問題,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約束力。對于合同效力的含義,應從以下三方面來理解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強制力,表現為對合同的自覺遵守和不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責任乃至制裁。合同的目的是通過履行而實現的。在履行中,當事人對合同義務的遵守,其根本動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驅使、誠實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強制力;同時,不履行合同義務,一定會產生相應的責任,并因此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第二,合同效力是一種法律保護力,合同和合同權利是依靠法律的保護力維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權利的實現,均受國家法律的保護。由此說來,不被法律保護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問題。第三,合同效力,實際上是合同的實效力。合同實效力,是實現合同目的的確定性。合同目的實現,包括對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對違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如果能夠做到履行合同義務、實現合同權利,則說明該合同是有實效的。每個合同失去了實效力并不一定意味著失去效力。因此,我們認識和把握合同效力的含義,應當更多地從合同的實效力方面來理解,離開合同的實效力談論合同效力,沒有什么實際意義。因此各當事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首先考慮你要實現怎么樣的合同效力,然后細心地去審查合同的條款。延伸閱讀合同的成立與生效效力待定的合同
二、法定監護人代理簽訂合同是有效的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法定監護人代理簽訂合同一般情況下是有效,但前提是法定監護人代理簽訂的合同沒有存在隨意處分被監護人財產的行為。也就是說,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簽訂民事合同,但是在簽訂民事合同的時候,一定要維護被監護人的利益。
三、委托律師代寫抵押合同代寫多少錢
1、請律師代寫合同這個費用可以與律師進行協商的,但是這個費用不得超過律師行業的指導性收費標準。一般來說,如果是請律師擬定簡單的合同,大概這個行業收費是在600到300元左右,如果是更加復雜一點的合同,那么收費可能要去到5000元左右。
2、律師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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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訴訟代理人可以不適用于訴訟代理人嗎?
法定代理編輯(一)法定訴訟代理人的含義和適用范圍 根據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發生的訴訟代理,稱為法定訴訟代理。依照法律規定取得并行使訴訟代理權的人,稱為法定訴訟代理人。法定訴訟代理是為無訴訟行為能力的人在法律上設立的一種代理制度。(二)法定訴訟代理的特點 法定訴訟代理與委托訴訟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代理權產生的基礎特殊。法定訴訟代理之所以發生,既不是基于當事人本人的意志,也不是基于代理人的意志,而是基于法律的規定。
2.代理的對象特殊。法定訴訟代理是專門為無訴訟行為能力的人設立的一種訴訟代理制度,因此,法定訴訟代理人只能代理無訴訟行為能力人進行訴訟。
3.代理人的范圍特殊。即法定訴訟代理人的范圍只限于對被代理人享有親權和監護權的人,其他人不能擔任法定訴訟代理人。(三) 法定訴訟代理人與法定代表人的異同點 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的法定訴訟代理人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既有相同點,又有不同點。相同點其一,兩者的代理權或代表權都是根據法律的規定發生的,而不取決于當事人的意志。其二,兩者都以被其所代理或代表的當事人的名義參加訴訟活動,而不是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訴訟活動。其三,兩者行為的后果均歸屬于被代理或被代表的當事人,而不由代理人或代表人承擔。不同點其一,產生的基礎不同。法定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產生于親權和監護權;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權產生于職務上的職權與職責。其二,代理或代表的對象不同。法定訴訟代理人代理的對象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對象是法人。其三,履行職責的時間不同。法定訴訟代理人只限于在訴訟過程中履行代理職責,而且還須以被代理人在此期間無訴訟行為能力為前提;法定代表人始終代表法人履行職責,不管是否發生訴訟。其四,法定訴訟代理人不能被其所代理的當事人更換;法定代表人可以被其所代表的當事人更換。其五,法定訴訟代理人與其所代理的自然人是兩個獨立的主體,他們之間存在著代理與被代理的關系;法定代表人與其所代表的法人不是兩個獨立的主體,他們之間不存在代理與被代理的關系,法人是擬制的,其權利能力必須通過法定代表人來體現。權限地位(一)法定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限 法定訴訟代理人既可以代理當事人處分訴訟權利,也可以代理當事人處分實體權利。法定訴訟代理人所為的一切訴訟行為,均應視為被代理人本人所為的訴訟行為,與被代理人本人所為的訴訟行為產生同等效力。(二)法定訴訟代理人的訴訟地位 法定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處于與當事人類似的訴訟地位,也即法定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與其所代理的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基本相同。但必須明確,法定訴訟代理人在性質上又不是當事人,而是訴訟代理人。(一)法定訴訟代理權取得的方式 法定訴訟代理權產生的基礎是民事實體法規定的親權和監護權,法定訴訟代理人包括與被代理人有身份關系的親屬和對被代理人有監護責任的其他監護人。因此,法定訴訟代理人代理當事人進行訴訟時,應當向法院提交身份證明書,用以證明自己的身份以及同被代理人之間存在的監護與被監護關系。經法院審查屬實并記錄備案,訴訟代理權即告成立,代理人便可以進行訴訟代理活動,而無須另外辦理訴訟代理手續。(二)法定訴訟代理權消滅的原因法定訴訟代理消滅的原因包括第一,被代理人具有或者恢復了民事行為能力;第二,法定訴訟代理人喪失或者被依法撤銷了監護人的資格;第三,法定訴訟代理人死亡或者喪失訴訟行為能力;第四,被代理的當事人死亡。委托代理編輯(一)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含義和適用范圍 根據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而發生的訴訟代理,稱為委托訴訟代理。接受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代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委托訴訟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適用于代理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進行訴訟。這是委托訴訟代理與法定訴訟代理的一個重要區別。(二)委托訴訟代理的特點 委托訴訟代理與法定訴訟代理相比,主要有以下特點
1、訴訟代理權基于委托人的授權而產生;
2、訴訟代理事項和訴訟代理權限,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由委托人決定;
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有訴訟行為能力。(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范圍和人數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和訴訟地位(一)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限 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取決于委托人的授權。根據委托訴訟代理人的訴訟代理行為對委托人利益影響的程度不同,委托人對訴訟代理人的授權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兩種。一般授權訴訟代理人只能代為一般的訴訟行為,如起訴、應訴,提出證據,詢問證人,進行辯論,申請回避,申請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對管轄權提出異議等等,而無權處分委托人的實體權利。 特別授權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二)委托訴訟代理人的訴訟地位 委托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的地位與法定訴訟代理人不同,它不相當于當事人的訴訟地位,而只是具有獨立訴訟地位的訴訟參加人。委托訴訟代理權的取得、變更和消滅(一)委托訴訟代理權取得的方式委托訴訟代理權是基于委托人的授權而發生的。(二)變更和解除委托訴訟代理權的要求委托訴訟代理關系成立后,訴訟代理人取得的訴訟代理權在訴訟過程中有可能發生變更所謂委托訴訟代理權的變更,是指委托訴訟代理人取得訴訟代理權后,在訴訟過程中,委托人基于一定原因,擴大原來的訴訟代理權或者縮小原來的訴訟代理權。(三)委托訴訟代理權消滅的原因 導致委托訴訟代理權消滅的原因有第一,訴訟結束,代理人已經履行完畢訴訟代理職責;第二,代理人死亡或者喪失訴訟行為能力;第三,被代理人死亡;第四,被代理人和代理人雙方自動解除委托訴訟代理關系。
五、監護人代理簽訂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監護人代理簽訂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違反此規定的,法定監護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保障并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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