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毓秀法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如何?
一、公司員工在工作中遭受嚴重的工傷,但傷勢未愈,如何計算工資?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公司工作期間患病公司有責任嗎
在公司上班生病如果被認定為工傷,那么公司應承擔責任。《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三、公司詐騙員工不知情該如何維權
針對越來越多的金融公司詐騙案件,有一些在金融公司工作的員工想要問作為小員工平日就拿幾千塊的工資,公司詐騙也并不知情,會不會被處以刑罰。這是需要根據這個員工是否知情及參與里公司的實際詐騙行為而定的。如果公司的員工明知道公司從事的是詐騙行為,而參與了詐騙行為的過程,就應當根據參與的詐騙金額數額受到相應的刑罰處罰。另外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不知情。還需要根據在公司內部職位狀態來分析是否是屬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如果該員工是管理人員的話,且與詐騙行為有關聯的,涉案的可能性較大。如果該員工是普通小職員,未有事實表明參與管理預謀實施詐騙行為的,僅僅限于執行上級命令的,構成犯罪的可能性相對較小。根據具體犯罪情節,確定是否承擔刑事責任。
在這里建議,公司涉嫌金融詐騙,不知情員工應當態度良好,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偵查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條
四、工人在勞動過程中受傷老板想不管,這種情況應該怎么樣做?
可以先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后,再向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具體幾級傷殘以鑒定結果為準,最后,雙方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有工傷保險的,除社會保險部門支付勞動者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傷殘鑒定費等等外,用人單位一般需要支付勞動者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交通費等等費用,沒有工傷保險的,全部由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
五、工傷賠償計算的工傷工資計算的規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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