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民事法律咨詢法律援助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法律援助的依據是國家頒布的法律援助條例,里面對法律援助的程序、申請對象、條件等作出了詳細規定。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
二、法律援助的法律條件是什么?
對于您的疑問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么的解答是這樣的一、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范圍 (一)刑事訴訟辯護、代理; (二)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 (三)請求給付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撫恤金、救濟金、勞動報酬; (四)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農村“五保戶”、患有嚴重疾病的人請求侵權賠償; (五)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產品質量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請求賠償的; (六)見義勇為者請求獎勵與保護;因見義勇為或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近親屬請求賠償或經濟補償的; (七)進城務工人員追索勞動報酬或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國家賠償; (九)其他確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務。 二、申請法律援助的對象和條件 (一)申請法律援助的對象必須是經濟困難或者因突發事故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公民以及刑事訴訟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被告人。 (二)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提交下列有關材料1、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及有關的證據材料。 經濟困難的標準參照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布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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