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勞動用工法律咨詢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告知勞動者的事項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
二、單位招用了有工作的勞動者,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害怎么辦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單位挖人是有風險的,“招兵”要謹慎。風險提示勞動法明確規定了全日制勞動合同只能一對一簽訂,全日制員工在外兼職需要符合兩個條件
1、不影響本職工作;
2、全日制用人單位同意的。因此用人單位在聘用員工時應當謹慎并進行必要的審核。
三、單位招用有工作的勞動者,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害怎么辦?
1、單位招用有工作的勞動者,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一條
四、專業分包能干勞務的活該怎樣辦,法律上是如何確定的
專業分析
勞務分包和專業工程分包的區別有五點
一、分包主體的資質不同。專業工程分包人持有的是專業承包企業的資質,其不同資質條件有61種;勞務分包人持有的是勞務作業企業資質,其不同資質條件有13種。
二、合同標的的指向不同。專業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標的是分部分項的工程,計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現形式主要體現包工包料;勞務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勞務,計取的是人工費,其表現形式主要為包工不包料。
三、條件不同。專業工程分包合同必須經發包人同意;勞務分包合同無須發包人同意。
四、承擔責任的范圍不同。專業工程分包條件下,總分包雙方要對分包工程及其質量向發包人負責;勞務分包條件下,勞務分包人對發包人不直接承擔責任。
五、管理的不同。專業分包條件下,總承包方履行的職責主要是專業分包項目(分部分項)施工過程、施工資料、進場材料設備質量狀況的監督檢查,即符合性管理;勞務分包管理,則是施工期間的全方位管理(提供臨設;提供測量放線、專業分包能干勞務的活施工技術和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施工作業與交底的符合性;提供工程施工和防護材料和施工機具設備;組織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編制質量控制記錄,收集質量保證資料;編制竣工資料等),即實施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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