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 Crossing Complaint TreatmentInvolvement in In
一、龍崗區勞務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嗎勞務糾紛是什么?
勞動仲裁屬于民事糾紛范疇;手機安裝法律軟件“移動公證”勞動案件,若起訴到了法院,是歸類為民事糾紛上述就是對問題 勞務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嗎 的解答
二、分包個人勞務糾紛怎么解決?
1、勞務分包方的工作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分包個人勞務糾紛勞務發包方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1條
三、深圳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你好!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協商處理不了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以下資料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登記表原件1份;
2、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原件2份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3、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證請復印雙面);
4、被申請人注冊登記資料復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個月內有效);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如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記錄、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處罰憑證、社保單、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等)。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以上便是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的相關
四、深圳勞動工傷糾紛如何解決
依法處理即可。
依照法定流程和實際情況,工傷糾紛依法處理即可。
第一步,要求用人單位墊付醫療費,進行治療。
第二步,收集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明,這一點相當關鍵。
第三步,進行工傷認定。
第四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五步,申請勞動仲裁,索賠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五、勞動糾紛處理與外籍人員的勞動糾紛
我國如何緊急處理勞動糾紛的程序通常為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1、協商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當事人可以形成和解協議。但和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需要當事人自覺履行。協商不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要程序,當事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和仲裁。
2、調解1調解組織1)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2)基層人民調解組織3)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企業代表組成。2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經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后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3調解協議的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書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3、仲裁1勞動爭議仲裁的特點(與《仲裁法》規定的仲裁比較而言)
1)主體不同勞動仲裁委員會是行政機關;商事仲裁是民間組織;
2)解決對象不同3)管轄不同勞動仲裁是法定管轄;商事仲裁是約定管轄。
4)與訴訟關系不同勞動仲裁是“先仲后訴”;商事仲裁是“或仲或訴”2勞動爭議仲裁解決原則1)一次裁決原則2)合議原則3)強制原則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與仲裁庭1)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2)仲裁庭仲裁庭在仲裁委員會領導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一案一庭制。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員和二名仲裁員組成。簡單案件,也可一名仲裁員獨任審理。
3)仲裁委員會或仲裁庭組成人員的回避4勞動爭議仲裁的申請與受理1)申請申請時效期間為1年。注意中斷(主觀事由)與中止(客觀事由)的條件。
2)受理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5日內受理。受理后5日內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10日內提交答辯狀。
3)審理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視為撤回申請;被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缺席裁決。部分事實清楚的,可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4)執行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仲裁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訴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上就是如何處理勞動糾紛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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