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辭退員工是否需要賠償?
一、試用期辭退員工需要賠償嗎,試用期員工辭退
您好,關于“試用期辭退員工,需要賠償嗎,試用期員工辭退”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用人單位不可以隨便把你辭退,這是違法的,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應當以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錄用條件和用人單位在招聘時規定的知識文化、技術水平、身體狀況、思想品質等條件為準。對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必須提供有效的證明。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謂證據,實踐中主要看兩方面一是用人單位對某一崗位的工作職能及要求有沒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單位對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表現有沒有客觀的記錄和評價。如果真的有證據拿出的話我告訴你這屬于非近失性辭退,要辭退你的話也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還要付你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你的情況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你2倍的半個月工資,也就是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二、試用期間公司可以辭退人員嗎,試用期可以辭員工嗎
你好,想知道試用期公司可以辭退員工嗎,請先了解下面的1、在試用期中,除非勞動者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則,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此外,即使勞動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單位需要在試用期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三、在試用期辭退員工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用人單位辭退,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對于用人單位的違法辭退,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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