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知識產權法律咨詢
一、知識產權知識權利的8大種類,法律上如何認定
專業分析知識產權知識商標權的8種分類如下
1.根據商標的構圖形式來分類,可分為文字商標、圖形商標、圖形與文字組合商標。
2.根據商標的用途和作用來分類,可劃分為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3.根據商標擁有者、使用者的不同來分類,可劃分為制造商標、銷售商標、集體商標。
4.根據商標的管理來分類,總體上可劃分為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
5.根據商標使用人對商標的使用動機來分類,可劃分為聯合商標、防御商標、證明商標。
6.根據商標的寓意來分類,可劃分為有含義商標和無含義商標。
7.根據商標使用的方式來分類,可劃分為主商標、分商標、商品群商標、具體商品商標。
8.根據商標的載體分類,可分為平面商標、立體商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八條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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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八條
二、知識產權專利申請原則
專利知識產權是享有對應的權利人在有效的時間期內對其所自創的成果形成的所享有的專屬權利。專利知識產權能夠更好地保護所享有專有權人的利益,并且隨著時代的發展,專利知識產權制度也在不斷的完善當中。1、專有性。即獨占性或壟斷性除權利人同意或法律規定外,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該項權利。這表明權利人獨占或壟斷的專有權利受嚴格保護,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過“強制許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變更權利人的專有權。即只在所確認和保護的地域內有效即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外,經一國法律所保護的某項權利只在該國范圍內發生法律效力。即只在規定期限保護。即法律對各項權利的保護,都規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國法律對保護期限的長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只有參加國際協定或進行國際申請時,才對某項權利有統一的保護期限。
4、屬于絕對權在某些方面類似于物權中的所有權,例如是對客體為直接支配的權利,可以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為他種支配(但不發生占有問題)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轉性(包括繼承)等。
5、法律限制專利知識產權雖然是私權,雖然法律也承認其具有排他的獨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與社會文化和產業的發展有密切關系,不宜為任何人長期獨占,所以法律對專利知識產權規定了很多限制
1、從權利的發生說,法律為之規定了各種積極的和消極的條件以及公示的辦法。例如專利權的發生須經申請、審查和批準,對授與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規定有各種條件(專利法第22條、第23條),對某些事項不授予專利權(專利法第25條)。著作權雖沒有申請、審查、注冊這些限制,但也有著作權法第3條、第5條的限制。
2、在權利的存續期上,法律都有特別規定。這一點是知識產權與所有權大不同的。
3、權利人負有一定的使用或實施的義務。法律規定有強制許可或強制實施許可制度。對著作權,法律并規定了合理使用制度。申請知識產權專利既可以保護自己的發明成果不被他人仿冒,同時可以獨占新技術及新產品的市場,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如通過生產銷售專利產品、轉讓專利技術、專利實施許可、專利入股等方式獲利)。沒有專利保護的公開技術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可以無償使用。
三、海南如何識別個體企業跟私營企業
私營企業和個人企業看著非常相似,都是私人開設的,但實際兩者有非常大的差距(一)兩者在登記成立時的不同之處在于向工商局提供的資料,個體工商戶需要提交身份證明、職業情況的證明和經營場地證明;而私營企業除了提交身份證明和經營場地證明之外,還要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二)私營企業僅限于個人出資,即使實際上是以家庭共有財產出資的,也是以個人名義出資,而個體工商戶則個人、家庭出資均可。兩者都由出資人以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但個人獨資企業在出資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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