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法治意識法律咨詢案例
一、醫療糾紛訴訟的舉證原則和法律規定
醫療糾紛訴訟的舉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來進行處理,一般只要認定院方有過錯的,那么患方就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來進行證明,而對于院方也收集證據來證明自己是屬于無過錯方。
二、什么是法律糾紛?
法律糾紛主要就是有關法律規定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其中又以民事糾紛為主。糾紛是當事人就具體的事由產生了誤會或者一方刻意隱瞞事實,導致雙方協商無果的情形。民事糾紛是作為平等民事主體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等就人身和財產關系等屬于民法調整范圍的法律關系發生的各種糾紛。如債權債務、合同擔保、損害賠償、婚姻繼承收養等糾紛。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
三、如何審查法人的資格是否合法,法律有哪些規定法人資格審查與法律規定
審查法人是否有必要的經費,是否是依法成立的,是否有自己的組織機構,可以確認法人資格的合法性。法人分為很多種,可以是企業法人,也可以是機關法人,還可以是事業單位法人,法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的承擔責任。
四、工程類法律糾紛怎么維權法律糾紛的類型
有贍養糾紛、房屋糾紛(常見的),還有合同糾紛、工程合同糾紛、商務糾紛、醫療糾紛、旅游糾紛、勞動糾紛、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矛盾糾紛分類包括
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涉及人身關系或財產關系的糾紛。包括婚姻家庭、鄰里關系、房產物業、人身損害、合同、借貸等民事行為引發的糾紛。
行政糾紛是指各級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行政爭議和糾紛。包括土地、山林、水利、資源權屬、醫療衛生、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行為引發的爭議和糾紛。
涉法涉訴糾紛是指當事人對刑事執法、行政執法等權利部門對案件或問題處理不滿而又引發的矛盾糾紛。涉及到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判決或裁定,有些是歷史遺留問題,有些是現實問題,主要是當事人對己經生效的法律判決或行政裁決表示不滿。以上就是您問的法律糾紛的類型的回答,謝謝
五、民法典是如何規定治理培訓合同糾紛的?
協商、訴訟、調解、仲裁。可以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
1、協商。指糾紛的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通過擺事實、講道理,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
2、調解。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
3、仲裁。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
4、訴訟。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終形式。所謂訴訟是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爭議的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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