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是什么,什么情況會判緩刑,緩刑期間要注意什么
一、緩刑是什么,什么情況會判緩刑,緩刑期間要注意什么
緩刑,又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的情況下可以適用緩刑。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刑法》第七十四條,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刑法》第七十五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七十二條
[1]《刑法》 第七十四條
[1]《刑法》 第七十五條
二、被判緩刑后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八條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緩刑是在社區服刑的一種刑罰執行方式,你應接受社區矯正管理。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三、判緩刑期間需要注意什么
1.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2.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3.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4.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5.法律依據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五條
四、緩刑期間又判拘役怎么處理,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犯人在緩刑期間又被判拘役,會撤銷緩刑的,決定按照原刑罰執行,判緩刑是有條件的,針對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人,有一定的緩刑考驗期,在此期間要做到隨傳隨到,不能有違法犯罪行為。
五、取保期間又犯罪的能否判緩刑,有哪些法律規定
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判緩刑,判緩刑與取保是沒有任何的關系,只要當事人會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犯罪的情節比較輕而且也有悔罪的表現,那么就可以申請緩刑,緩刑是不用被關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