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法律咨詢
一、怎樣申請法律援助律師,需要哪些條件
當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況的證明文件即可。法律援助機構將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對其申請進行審查。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七條 公民申請代理、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的證明; (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引用法規
[1]《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七條
二、法律怎樣才會受理案件
1、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經過國家有關機構進行審查,審查結果是本人的起訴條件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的條件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會在一周之內進行立案審查,也就意味著最遲一周就會受理案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三、怎樣申請法律援助律師?
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由當事人向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五條
本條例第十一條所列人員申請法律援助的,應當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請由看守所在24小時內轉交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協助提供。
引用法規
[1]《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五條
[2]《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一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