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灣區律師電話咨詢
一、沙坡頭區律師具體收費標準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服務收費標準一、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一)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1、偵查階段
1000~5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
1000~5000元/件;
3、一審階段
1000~10000元/件。
(二)經濟類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1、偵查階段
1000~10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
1000~10000元/件;
3、一審階段
1500~15000元/件。
擔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訴案件代理人的,參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執行。
辦理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貪污賄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復雜疑難案件,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協商增加收費數額,但最高不得超過本收費標準規定上限的5倍。
二、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
600~8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計收費
爭議標的收費標準
100,000元以下 免收
100,001元至1,
000,000元
1-
5%
1,
000,001元至5,
000,000元
0.
5-
3%
5,
000,001元至10,
000,000元
0.
3-
2%
10,
000,001元至50,
000,000元
0.
2-
1.
5%
50,
000,001元以上部分
0.
1-
1%
三、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
500—8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還應按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
四、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
500—8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還應按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
五、上述各項收費標準,為訴訟案件一審的收費標準。
未曾代理一審,直接代理二審、重審、再審或案件執行參照一審收費標準收取。曾經代理一審,再代理二審、重審、再審或案件執行的按一審標準50%收取。
六、可風險代理的民事案件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收費協議約定標的額的30%。
二、沙坡頭區律師收費標準規定是怎樣的
一、計時收費1.執業3年以下律師每工作1小時收費一般不低于500元;
2.執業3年以上、8年以下律師每工作1小時收費一般不低于1000元;
3.執業8年以上律師每工作1小時收費一般不低于1500元;
4.執業20年以上律師每工作1小時收費一般不低于2000元。
二、計件收費
1.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
2.辦理刑事案件
1、偵查階段3000元-30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5000元-50000元/件;
3、一審階段5000元-50000元/件;
4、只辦理二審階段或再審的,依照一審階段收費標準收費;
5、辦理死刑復核案件
20000—30000元/件,曾辦理一審或二審案件,按此標準酌減收費。
三、按標的收費標準
標的額收費比例
1萬元以下1000-3000元
1—10萬元8%—
9%
10—100萬元6%—
8%
100—500萬元4%—
6%
500—1000萬元2%—
4%
1000—5000萬元1%—
2%
5000萬元以上0.
5%—
1%
三、門頭溝區保安服務合同糾紛請律師一般多少錢
1、律師的收費標準各地,每個人等不太一樣,提供法律咨詢一般收費200-2000元不等。
2、律師收費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師費用都是由律師與委托人在一定范圍之內協商確定的。具體某一個案子如何收費以及收取多少律師費,都應該與律師個人協商確定。
3、一般來說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
四、你好,問一下監護人需要做公證嗎
監護是指對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一種民事法律制度。監護公證是指公證機構依法證明當事人享有監護權的事實或當事人之間簽訂的監護協議真實、合法的活動。有些情況下,特別是在涉外交往中,監護人為履行監護職責首先要證明自己享有監護權,在這種情況下,公證處可以為當事人辦理監護公證。監護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處管轄,監護協議公證也可由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管轄。當事人應當親自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應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證件;
2、與被監護人關系的證明;
3、被監護人的基本情況;
4、其他材料。如監護協議,有關單位同意的證明等。監護協議不得含有強制未成年人接受宗教訓練等有礙被監護人成長的,對不符合我國憲法和有關政策規定的監護協議,公證處不能給予公證。一般來件,對于
五、監護人應該怎么樣確定,有哪些相關規定
監護人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的范圍確定1、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監護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親屬;
3、再是其他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同意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第二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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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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