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勞動仲裁咨詢電話
一、杭州勞動仲裁在哪里,杭州勞動仲裁委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關于杭州申請勞動仲裁在哪里的問題,1、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
2、首先,勞動仲裁是不受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你可以在現行向你所在的企業再進行一次調解,調解無果的話,你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關去申請仲裁,至于你說的需要什么手續,我國新頒布的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八條有明文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二、勞動仲裁咨詢電話多少,勞動仲裁法律咨詢電話是多少
勞動仲裁局咨詢電話是12021。當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有權申請仲裁、或者向有關部門投訴,具體采取哪種方式還是兩種方式并用效果較好,要看爭議的具體。勞動監察屬于行政執法,在勞動監察過程中,勞動監督機關一經作出處理決定,立即發生法律效力,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有關當事人不服處理決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在申請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不影響決定的執行。1.爭議發生后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6.調解不成,裁決。
三、杭州怎么申請勞動仲裁,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在杭州,應當遵守以下規定申請勞動仲裁
1、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包括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2、在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內申請,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限制。
3、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基本信息(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四、在哪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在哪里申請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哪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在哪里申請”的解答如下1、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
2、首先,勞動仲裁是不受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你可以在現行向你所在的企業再進行一次調解,調解無果的話,你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關去申請仲裁,至于你說的需要什么手續,我國新頒布的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八條有明文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以上是勞動仲裁在哪申請的解答
五、申請勞動仲裁后怎么處理,勞動仲裁怎么申請
當事人申請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先決條件和必經程序。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有當事人的申請,否則,仲裁委員會無該案件的管轄權。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有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必須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寫明申請人姓名、住址、職業、工作單位,企業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被申請人的情況申請請求和事實根據委托代理人的資格及代理權限申請日期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二條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二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