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咨詢人工服務
一、申請人是員工的,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并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同時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告知勞動者的事項什么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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