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房子如何分配
一、結婚前買的房子離婚要分配嗎,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結婚前買的房子在離婚時可以不分配。根據法律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個人財產是不需要分配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那么在離婚時就要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二、安置房離婚后如何分配,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安置房離婚分配情況有
1、房屋為夫妻的共同財產的,分割時應根據房屋的實際使用情況和雙方的經濟條件予以分割。
2、對于僅有一方為被拆遷安置人員的,只要該房屋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也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在分割時應適當考慮房屋的來源,將所有權判歸被拆遷安置人所有,但應當給對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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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三、單位分的福利房,無房產證,離婚時對方要分房子的所有權可以嗎
1、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離婚時法院不會給分割的。
2、離婚后,什么時候取得了房產證,什么時候再分割。
3、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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