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要起訴離婚怎么辦
一、老公要去法院起訴離婚,可我不想離,怎么辦,怎么規定
一方去法院起訴離婚,另一方不想離的,可以與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協商解決雙方之間的矛盾然后讓對方撤銷。如果不能撤銷的,則就要積極應訴,并搜集證據,向法庭多提供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的事實和證據。只要法院認為夫妻關系沒有破裂,即便調解不成,法院也不會判決準予離婚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二、感情不和老公非要起訴離婚怎么辦,法律有哪些規定
夫妻感情不和老公非要起訴離婚,如果老婆不想離婚可以向法院提交夫妻雙方感情尚未破裂的法定有效證據證明,經過人民法院調解或者一審判決尚未達到離婚法定條件的會不予批準,但是如果男方半年后堅持要離婚,經法院認定感情徹底破裂且確無和好可能的會予以批準。
三、我要離婚,老婆不同意怎么辦,起訴要多久離婚有沒有法律規定
如果老婆不同意離婚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男方可以攜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起訴狀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當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法院受理后經調解無效,審理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會判決離婚。
以下情形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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