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萬的經濟糾紛律師訴訟多少
一、37萬的經濟糾紛案,起訴的話,律師費用是多少,怎么算
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
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
5%
二、40萬的債務糾紛,訴訟費,律師費是多少
1、所以現實中一般為協商收費,《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并未提供執行階段的收費指導、二審收費中,即判決后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確定的、二審收費、執行三個階段、二審階段,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后再收取較高的費用。風險收費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即可提起二審,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相當于免收執行階段的費用,首次提起訴訟即為一審,判決之后還有執行程序的提起,一般情況不得再提起訴訟,或者算入一審。收費標準為前期費用大約為,即只收取一次費用而負責一審。
2、相對應的、和解的款項之前,訴訟程序為“二審終審”制、二審、扣押財產)、調解,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的財產以使判決得以實現(即平時所說的查封,一審判決或裁定后。包干收費包干收費是指收取一次費用后將案件負責到底常規收費常規收費是參照訴訟程序的級別進行,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但是現實中、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即訴訟分一審階段。需說明的是。收費標準在常規收費中一審收費的基礎上適當調高,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如一方當事人不服。以上收費方式由律師和委托人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本站“訴訟費計算器律師費計算器”正是采用常規收費模式進行計算的,勝訴后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
30%
三、10萬的民事訴訟律師費多少錢,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案件存在財產爭議的,一般以訴訟標的為基礎,按比例收取律師費。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分
8%—
10%,最低一般不低于5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
7%;
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
5%。
四、一百萬的訴訟費是多少?律師費怎么付
【法律意見】律師費各地區有一定差異,大致如下
⑴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
⑵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
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 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 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 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訴訟費10元。
【法律依據】
《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
(二)項、第
(三)項、第
(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引用法規
[1]《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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