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什么法
一、離婚的法律是什么樣的?
在不同國籍的當事人(包括無國籍人)離婚問題上,我國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則,以受理離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為準據法。以中國公民為一方、外國人為另一方的離婚案件由中國法院受理的,適用中國法。由其他國家(地區)的法院受理的,適用相應的國家(地區)的法律。近兩年,涉外離婚案件仍呈上升趨勢。經調研,海淀法院民二庭法官總結出引發涉外離婚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夫妻雙方長期兩地分居,導致夫妻感情淡漠。在涉外婚姻中,有相當多的情況是一方在國內,另一方居住在國外。由于長期兩地分居,并且隨著分居時間的延長,雙方之間越來越缺乏有效的聯系與溝通,久而久之導致夫妻感情淡漠。 二、兩地分居期間一方或雙方產生婚外戀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這種情況多發生于一方出國時間較長的情況下。由于夫妻雙方長期分離,各自處在實際上的單身狀態。在這種情況下,一方或雙方較易發生婚外戀情,最終使夫妻感情破裂。 三、締結婚姻的基礎不是感情,而是功利和虛榮心理。有些涉外婚姻的締結與感情無關,國內一方常為達到出國目的而與外籍人結婚,或與到國外學習、工作的中國人結婚,而當出國目的達到或未能得逞即分道揚鑣。另有一些人僅是因為愛慕虛榮而選擇涉外婚姻,這就為婚姻的不穩定埋下了隱患。 四、在涉外婚姻中,夫妻一方為外籍人事或者居住在國外,夫妻之間極易因生活觀念及習慣不同、風俗及文化差異、為人處世態度等產生分歧,加之有些夫妻之間還存在著語言障礙等因難,因此夫妻之間難以建立認同感和歸屬感。一旦這些問題不能在短時間內消除,就會成為影響婚姻關系維系的障礙?! ∩嫱怆x婚難審理的“三多”特點 涉外離婚的特征在審理上總體來講具有“三多”的特點,即居住國外的一方起訴居住在國內的一方居多;糾紛可以調解協商的居多;被告出庭參訴的居多。這些特點使得大多數涉外離婚案件可以在較平和的氣氛中妥善解決。但相比較國內離婚案件,涉外離婚案件的審理還是存在以下幾個難點問題,給糾紛處理帶來困難?! ∫皇菄庖环疆斒氯讼侣洳幻骰虿焕聿菄鴥确ㄔ旱膫髌?,造成案件審理周期長,當事人不堪訴累。由于通常有一方當事人居住在國外,因此法院通知居住在國外的一方參加訴訟時,需要依據特別的法律規定。如國外一方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達訴訟文書的,要經過6個月公告送達期及30天的答辯期,即使國外一方有明確的居住地,法院亦需要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通過外交途徑或國際公約等約定的方式送達,而開庭時間也需定在7個月之后。由此造成案件的審理周期長,對于當事人的影響很大。 二是國外財產調查受限。國內一方當事人往往沒有能力對國外一方當事人在國外的財產提供充分證據,致使在國外的夫妻共同財產難以查明,影響對國內一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菄庳敭a執行難。由于各國對于承認、執行其他國家的生效裁判文書在法律上有著不同的規定,有些國家根本就不承認其他國家的裁判文書,因此國外財產執行希望渺茫,生效判決難以執行?! ∷氖亲优畵嵊M的數額難以確定。特別是夫妻雙方分別居住在不同的國家時,由于國家間生活水準及經濟收入存在較大差異,父母的撫養能力與子女的需求各不相同,導致確定子女撫育費數額沒有具體可參照的標準?! ∥迨亲优畵嵊M的給付難以強制執行。當事人雙方在不同國家,子女撫育費的給付完全依靠雙方的自覺誠信,法院無法采取強制手段。 六是探視權實現較難。由于父母與子女分別居住在不同的國家,探視子女的方式存在時間、空間及經濟上的障礙,很多當事人的探視權無法實現?! f議離婚的效力1、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日起,婚姻關系即為解除,雙方均可與他人結婚?! ?/p>
2、離婚協議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如果因履行離婚協議產生爭議,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 「街袊裢鈬穗x婚的,如果結婚證是在中國領取的,可以協議離婚。協商不成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離婚法規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三、未達到法定婚齡怎么起訴離婚,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未到法定婚姻的起訴離婚,法院不受理。我國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未達到法定婚齡相關婚姻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則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第一款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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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四、律師好,丈夫多次家暴,卻不離婚,該怎樣辦
遭遇家暴可以立即向公安機關或社區、委員會舉報再向法院提起人身保護令請求。針對家暴行為沒有過錯的一方在離婚時還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對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家庭財產的分割應當照顧無過錯方和子女的權益但這種照顧并不是離婚過錯損害賠償不能認為離婚時對無過錯方多分了一些財產就等于是賠償了。因為過錯損害賠償制度的確立是基于離婚時無過錯方受到的損害無損害則無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引用法規
[1]《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2]《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條
五、告重婚罪需要請律師嗎,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告重婚罪,當事人可自由選擇是否委托律師代理。重婚罪屬于自訴案件,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聘請律師需要雙方當事人簽訂書面協議,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條
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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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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