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委托律師全權代理
一、離婚了,可以委托律師全權代理嗎
1、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訴訟離婚不能全權由律師代理。
2、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二、離婚訴訟能不能委托律師權全代理,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不可以。離婚案件當事人無特殊情況必須親自到庭。一般情況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師代為訴訟的,當事人不必親自出庭。但是,離婚案件直接涉及身份關系,離婚與否,取決于雙方當事人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均出庭的情況下,才便于審判人員對此做出判斷。
同時,調解是處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離婚或者不離婚,應由雙方當事人來決定,不是訴訟代理人所能決定和表達的。
離婚訴訟大概需要三個月或六個月左右時間。案件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當事人也同意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三、律師是否可以全權代理離婚案件?不需要當事人出席的
當然可以。這是當事人的權利,律師的代理權限,來源于當事人的授權。當事人可以變更授權的范圍、時間、對象等。變更后,應當及時通過仲裁或司法機關。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訴訟代理人的權限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四、你好請問一下關于離婚案件律師可以全權代理嗎
不可以。離婚案件當事人無特殊情況必須親自到庭。一般情況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師代為訴訟的,當事人不必親自出庭。但是,離婚案件比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關系,離婚與否,取決于雙方當事人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而感情是微妙復雜的,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均出庭的情況下,才便于審判人員對此做出判斷。此外,調解是處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離婚或者不離婚,應由雙方當事人來決定,不是訴訟代理人所能決定和表達的。《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明確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據此,對于離婚案件,當事人即使對代理人進行了特別授權,也必須出庭參加訴訟。如果確有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己的書面意見,由法院根據客觀情況來確認是否可以不出庭參加訴訟。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系。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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