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人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嗎
一、離婚孩子能要嗎,女方要爭取孩子撫養權嗎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離婚孩子能要嗎,女方要爭取孩子撫養權嗎”問題回復如下對于您的疑問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嗎的解答是這樣的 離婚后,女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爭取孩子的撫養權1、與男方友好協商,協商一致的,可共同到法院變更孩子撫養權。
2、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到法院起訴,申請變更撫養權。
3、到法院起訴時,需要有證據證明男方不適宜撫養子女,或者認為子女隨本人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長。如果沒有相關證據,法院一般不支持變更撫養權的請求。 最高法院關于子女撫養的意見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法律條文】:《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5、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二、女方要離婚,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嗎
對于您的疑問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嗎的解答是這樣的 離婚后,女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爭取孩子的撫養權1、與男方友好協商,協商一致的,可共同到法院變更孩子撫養權。
2、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到法院起訴,申請變更撫養權。
3、到法院起訴時,需要有證據證明男方不適宜撫養子女,或者認為子女隨本人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長。如果沒有相關證據,法院一般不支持變更撫養權的請求。 最高法院關于子女撫養的意見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三、離婚女方要孩子的撫養權,離婚女方可以要求撫養權嗎
您好!關于“離婚女方要孩子的撫養權,離婚女方可以要求撫養權嗎”的回復如下當然是可以的。作為女方該如何做才能使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較大對于兩周歲以上十周歲以下的孩子,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
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如,有家庭暴力、有證據證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的,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給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更大。
7、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生活多年。
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子女照顧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法律條文】:《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四、離婚孩子撫養權歸男方,女方能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嗎
1、協議離婚孩子歸女方的,男方可以起訴要求孩子撫養權。
2、如果在協議離婚時約定孩子歸女方撫養的,在離婚之后,男方仍有權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要求孩子歸男方撫養。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法律條文】:《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五、男方要求離婚,要孩子的撫養權嗎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比如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加蓋公章的病歷復印件,證人證言、學校的相關證明等等。
2、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3、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如果子女一直隨男方生活,法院為了子女的成長,一般不會輕易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結合司法實踐,建議男方在起訴前做好如下準備 1讓孩子與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關證據,如照片、視頻資料等。 2證明孩子隨女方生活顯著不利,例如證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賭博、夜不歸宿等)、經濟條件較差、道德品質不佳等等。 離婚了,男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話,要滿足以上條件,即男方無不良嗜好、有一定的經濟能力、無大病等。當然,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法院為了子女的成長,一般不會輕易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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