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長期分居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一、雙方在一起生活30多年,沒有領結婚證。現在要離婚財產會如何分配
1、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同居期間的財產進行分割。
2、男女雙方根據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3、未按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二、離婚,規定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之后如何分配
婚姻期間取得的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法院判決時,一般平均分割,同時,根據財產情況,對女方及子女的利益予以適當照顧。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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