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怎么分割公司財產
一、婚前男方女方共同付首付,用女方公積金貸款,房產證登記女方名字,離婚后怎么分割財產
一、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離婚后公積金貸款買的房的處理問題,是需要看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的
二、如果登記了夫妻雙方的姓名的情形,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三、如果登記了夫妻其中一方的姓名時,是屬于個人財產的,在離婚時是不參與分配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二、離婚財產分割后,公司還可以要求分割嗎
首先,根據法律的規定,領取了離婚證,雙方的婚姻關系也已經結束,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也產生了效力。如果一方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法律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況的,可以去法院起訴重新分割財產1.協議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2.協議離婚后,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3.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4.登記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因此對于離婚財產分割后還可以分割嗎的相關問題,我們的回答是可以根據有關法律進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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