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勞動合同違法
一、員工不與單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單位不與員工簽合同
你好,你要咨詢的單位不與員工簽合同 的問題,應當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這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一)工作的證據,如電子,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三)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四)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員工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五)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后錄音,并將領導的名字一定要在錄音材料里面體現,否則,法院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六)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你在公司上班。(七)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均可作為證據使用。二、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簽合同違法嗎?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ㄒ唬┕べY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ǘ┯萌藛挝幌騽趧诱甙l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ㄈ﹦趧诱咛顚懙挠萌藛挝徽泄ふ衅浮暗怯洷怼?、“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ㄎ澹┢渌麆趧诱叩淖C言等?! ∑渲?,(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三、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簽勞動合同違法嗎,”問題回復如下我找到的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不給員工的處理方法如下。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ǘ┪醇皶r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ㄈ┪匆婪閯趧诱呃U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ㄎ澹┮虮痉ǖ诙鶙l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四、沒有簽合同,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
你好,關于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來說,一、未簽訂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凑辗傻囊幎ǎ绻p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T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摹⒉缓瀯趧雍贤焕趩挝槐Wo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是對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現形式之一。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五、不簽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⒂萌藛挝豢赡苊媾R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五、不簽書面勞動合同違法嗎,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
不簽書面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勞動合同是勞動者權益的保障,如果沒有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就不容易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從而導致法律和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勞動者的很多權益便沒有了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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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1]《勞動法》 第十六條
[1]《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1]《勞動法》 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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