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補充協議增加合同額
一、員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有什么
1、修改勞動合同或者補充協議都屬于勞動合同的變更,需要勞動合同的主體同時通過才有效。單方面修改補充,對勞動者是沒有約束力的,勞動者仍按照原勞動合同執行。如果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按照修改后的執行,那么勞動者可以去去當地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免費申請勞動仲裁。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二、承包合同期滿能簽補充協議嗎?,有哪些規定
承包期滿后,如果合同的主體和標的數量都不變的情況下,可以簽訂補充協議。承包合同中,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三、合同補充協議金額有限制嗎
法律上并沒有對補充協議的金額予以規定。具體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且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愿,沒有其他限制。
補充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而對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地方重新協商簽訂的一種形式。補充合同可以說是雙方就某一事情或項目達成協議后簽訂的該份合同的組成部分,其法律效力應與該首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