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
一、雇傭關系與承攬關系的區別,承攬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一、雇傭關系與承攬關系的區別1.在雇傭關系中,雇員對于工作如何安排沒有自主的選擇權,雇主可以隨時安排、指揮雇員的工作;而承攬關系中承攬人在工作過程中具有獨立性,自始至終雙方當事人地位平等,定作人與承攬人之間不存在支配與服從關系,承攬人只對勞動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2.在雇傭關系中,勞動報酬是根據市場勞動力的價格結合相應的行業標準確定的,報酬的數額一經確定后,雇員一般能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取得穩定的報酬,不存在虧損的風險;而承攬關系的勞動報酬是基于承攬人自身的技能或生產規模、原材料的價格等因素確定的,勞動報酬有時與材料的價格有關系,而且,承攬人還要承擔潛在的虧損風險。
3.雇傭關系的雇員不能將自己應負的勞務義務轉移給他人承擔,必須要親自履行雇傭契約;承攬關系中,承攬方可以將承攬的工作部分交給第三人完成,也可以請他人共同完成工作。因此,一般認為,如果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控制、支配和從屬的關系,并由一方指定工作場所、提供勞動工具或設備,限定工作時間,且所提供的勞動是另一方生產經營活動的組成部分的,可以認定為雙方系雇傭關系。反之,則應當認定為承攬關系。
二、承攬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1、勞動合同的標的物是提供勞動,并按勞動的質量和時間給付報酬;承攬合同的標的物是完成一項工作,最后要提交勞動成果,并根據勞動成果給付報酬;
2、勞動合同中的勞動者一般在對方組織管理下工作,而承攬合同中的承攬方一般獨立自主的進行工作;
3、勞動合同中的勞動者對于非自身的過失所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而承攬合同中的承攬方,在交付勞動成果以前,自己承擔風險。
二、什么是承包勞動合同,承包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
你好,承包合同與勞動合同區別如下與讓很多人都分不清,甚至有人覺得這二者就是說的同一個東西。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二者是有很大區別的。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有什么區別。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務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以提供勞務為而簽訂的協議。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一)二者的法律性質不同。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屬于的范疇勞務合同是建立民事、經濟法律關系的依據,屬于民法、經濟法的范疇。(二)對合同主體要求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與法人,勞務合同對主體沒有特殊要求。(三)合同主體的地位不同。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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