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拒簽勞動合同通知怎么處理? 員工拒收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公司應該如何處理
一、員工拒簽勞動合同通知如何處理?
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共同的法定義務,勞資任何一方不簽勞動合同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二、員工拒簽勞動合同解除通知生效嗎
員工拒簽勞動合同解除通知生效,但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關于員工拒簽勞動合同解除通知生效嗎的問題,還可以點擊在線律師咨詢,我們幫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三、員工拒收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公司如何處理
員工拒收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公司的處理方法如下1、首先,用人單位應當對員工類型作出基本的判斷,判斷這個員工對于解除或終止合同是什么樣的態度,是否存在抵觸情緒;
2、其次,如果判斷員工可能拒簽通知時,可以在書面送達通知時,同時準備錄音設備,如果能夠在一些有視頻監控和同步錄音的辦公室則更佳;
3、用人單位為確保萬無一失,還可以采取郵寄送達的方式?!秳趧雍贤ā返谒氖畻l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四、員工拒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如何處理
1、員工拒簽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并不影響單位的解約行為,如果員工具有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后仍不能勝任等情形的,單位需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員工本人,在通知書到達員工,不需要其簽字,到期后即可解約;如果員工具有重大過錯的,單位還可以立即與其解約,無需通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五、員工拒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如何處理
1、員工拒簽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并不影響單位的解約行為,如果員工具有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后仍不能勝任等情形的,單位需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員工本人,在通知書到達員工,不需要其簽字,到期后即可解約;如果員工具有重大過錯的,單位還可以立即與其解約,無需通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六、勞動合同法員工拒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怎么辦
員工拒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處理方法如下1、首先,用人單位應當對員工類型作出基本的判斷,判斷這個員工對于解除或終止合同是什么樣的態度,是否存在抵觸情緒;
2、其次,如果判斷員工可能拒簽通知時,可以在書面送達通知時,同時準備錄音設備,如果能夠在一些有視頻監控和同步錄音的辦公室則更佳;
3、用人單位為確保萬無一失,還可以采取郵寄送達的方式。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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