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公司入職材料是否可以帶走?
一、離職后公司入職材料是否可以帶走?
公司可以留下資料復印件,而原件照片等原件可以退還。判斷該行為是否合法,首先應看拿走的材料對公司是否具有不良影響,造成損失; 其次應看該公司是否申請專利,在衡量員工帶走材料后的利弊和風險,權衡之下做出判斷。
二、離職后公司入職材料是否可以帶走
1、在相關法律條例中并沒有關于員工離職能否帶走入職材料的硬性規定,只要員工的行為沒有給公司帶來損失應該都是可以協商的,拿走入職材料的合法性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2、公司可以留下資料復印件,而原件照片等原件可以退還。
三、離職后公司可以不給勞動者開離職證明嗎離職后為什么需要開離職證?
不可以。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四、離職后公司能否保留員工離職檔案戶籍?
1.按人事規定,員工離職檔案戶籍都要調走的。你不屬于公司單位的人了,怎么可能還保留你集體戶和檔案。
2.你只能跟公司協商,果如牽扯到集體戶口,一般公司都會要求在一個期限內轉走,因為有集體戶籍的公司單位集體戶籍比較緊張。
3.至于檔案社保這個可以跟戶籍分開。檔案和社保在你離職后,如果自己找到公司可以直接轉過去,如果沒有也只能暫時跟離職前的公司協商把檔案和社保繼續保留在原公司統一管理的地方,但是費用要自己全費。也可以自己提出檔案和社保自己轉到人才中心自己上。
4.這事沒有什么銘文規定的。你離開職位了,肯定是要遷走你的戶籍,你的戶籍名額公司還會給別人用,戶籍名額可是比你自己交檔案管理費交社保值錢多了。
五、離職后能否重新選擇工作
必須先辦理離職手續,理清楚和前公司的勞動關系以后才可以到新單位入職的,《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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