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集體土地使用證可以使用嗎? 集體土地使用證可以買賣過戶嗎
一、商用集體土地使用證可以使用嗎?
是宅基地屬于集體土地,集體土地使用證可以包括宅基地使用證,在一些特定情況下,兩者可以相互代替,但在涉及轉讓等方面時,兩者是有所區別的,不能相互代替。
二、工業用地集體土地使用證過戶能否過戶?
1.工業用地一般不能使用集體土地使用證過戶。工業用地一般是國家土地出讓取得。
2.《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第二款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四條
三、集體土地使用證可以買賣過戶嗎
1、法律分析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但是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四、集體土地使用證可否買賣?法律上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集體土地使用證不可以買賣。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出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出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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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五、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更名可以嗎?
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更名是可以的,當事人可以先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申請、并結合實際情況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在所有的原土地使用權人全部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更改集體土地使用證的相關權屬。
六、有集體土地使用證可以蓋房嗎?
有了土地使用證還不能建房。有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需要滿足屬于本村居民,只有一處住宅,戶籍所在村是中心村,確實有建設房屋必要的農戶,無房居住,需建房的村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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