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生了孩子,是重婚罪嗎 有小三,孩子是重婚罪嗎?
一、小三生了孩子,是重婚罪嗎
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系。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所以單憑生了小孩是無法認定重婚罪的。如果想追究其刑事責任,需要有其他法律重婚或者事實重婚的證據。
二、小三有孩子了,是重婚罪嗎
如果沒有與小三領取結婚證,也沒有對外人以夫妻名稱生活,而是跟小三有了孩子是不能算重婚罪的。重婚有兩種形式一是法律重婚,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辦理結婚登記。二是事實重婚,即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只要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就能追究刑事責任。與小三有孩子既不構成重婚,更不構成重婚罪。而且即使要追究刑事責任,也要有法律重婚或者事實重婚的證據。
四、小三生孩子是否重婚罪?
單憑一個小孩是無法定為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所謂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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