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怎樣辦自動離婚? 夫妻想要自動離婚,規定夫妻分居多久能自動離婚
一、自動離婚的辦理流程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自動離婚,夫妻如果想離婚,可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有一方不同意的話,當事人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決離婚。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提交材料后,工作人員審核并詢問雙方意向,之后發離婚證。
二、自動離婚的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我國不能自動離婚。
我國法定離婚方式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
根據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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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3]《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4]《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三、自動離婚的夫妻需遵守哪些條件?
1、對于夫妻分居多久能自動離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沒有明文規定。
2、夫妻分居兩年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因素,但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還要看具體情況。
3、夫妻雙方如果要離婚,隨時可以協議離婚。也就說只要雙方出于自愿,并且對夫妻財產和財產問題處理完畢,雙方就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了。
4、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不管你們分居了多久,你都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當然,法院會不會判離就是另一回事了。
1、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實破裂”,夫妻分居兩年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因素。
2、第一次判決不予離婚的,六個月后可以再次起訴離婚,這時法院一般都會判離。
四、夫妻雙方兩年沒一起生活能自動申請離婚嗎?
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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