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了,單位不與續簽,可以要求補償嗎?
一、勞動合同到期了,單位拒絕續簽,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可以要求補償嗎XX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1、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2、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3、公司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因此,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的,勞動者可以要求補償。
李燕于2005年2月應聘于北京某公司,并簽訂了為期4年的勞動合同,約定李燕從事行政管理工作。月工資為2700元。2009年1月1日,公司人事部口頭通知與李燕因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因合同期滿就自然終止所以沒有經濟補償。李燕不同意公司的這種做法,她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公司應支付支付給她的1個半月的經濟補償金。于是,便與公司交涉,在不能達成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李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5款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47條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計算,每工作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不滿6個月的按照半個月工資計算。李燕工作4年,但是由于《勞動合同法》2008年1月1日生效,因此這項新的補償的計算最長從2008年1月1日計算,因此李燕可以得到1.5個月的經濟補償,共計約4000元。
另外,在大多數情況下,在合同期滿后不續簽,勞動者都能拿到經濟補償金。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單位在維持、提高待遇的情況下跟勞動者續簽,而勞動者仍不同意續簽的(《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5款),就沒有經濟補償。換句話說,單位主動提出跟勞動者續簽(不低于原先待遇),而勞動者堅持不續簽,就拿不到經濟補償了。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1]《勞動合同法》 第46條
[2]《勞動合同法》 第47條
[1]《勞動合同法》 第46條
二、未續簽勞動合同補償的規定是什么?如何補償?
許多人都應該知道,合同一旦簽訂了合同,簽訂雙方當事人就必須按照雙方的合同當中約定的條款來履行合同,,而在合同到期之后,如果雙方還想要繼續合作的話,就必須選擇續簽。那么未續簽勞動合同補償的規定是什么樣的,未續簽勞動合同如何補償?
三、合同到期不續簽能否得到補償?
您好,針對您的合同到期不續簽,勞動合同法可以補償嗎問題解答如下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合同到期不愿意續訂的,那么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該向你支付8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四、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怎么補償,勞動合同期間
關于勞動合同期滿補償是不是強制性的要注意以下幾點,1、先仔細看看你們勞動合同中是否有合同到期是否續簽需要提前通知的特別約定;
2、若有特別約定,則應依照合同中的約定提前通知,否則要支付代通金;
3、若無特別約定,則只要是在合同到期日前通知就沒有代通金;
4、由于是公司不再續簽,所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5、若公司在合同到期最后一天還沒通知你是否續簽,而你繼續在公司上班則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此時通知你不再續簽其實就是要解除事實勞動關系,在不符合法定理由的情況下,屬于違法解除,可以要求賠償金——從你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至解除勞動關系止的年限計算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為該經濟補償金的二倍;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五、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賠償,要分兩種情況判斷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賠償標準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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