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既存款可遭強制執行嗎
一、夫妻共同財產的存款可以強制執行嗎?
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根據《刑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零四條
二、法院執行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夫妻聯合債務嗎?
您好!關于“法院執行夫妻共同財產,能執行夫妻共同債務嗎”的回復如下1、法院強制執行程序中,要嚴格按照生效法律文書(判決書、調解書)來進行,不能隨意追加夫妻另一方為被執行人。追加債務責任人是訴訟階段處理的問題,執行階段,法院不受理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的申請。
2、如法院執行過程中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僅有夫妻一方為債務人的,法院只能對財產采取查封、凍結的措施,不能直接采取拍賣、劃撥等措施予以處分。綜上,法院執行中以判決書上的主體為被執行人,不能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為被執行人。申請人如有證據證明該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向法院提起債務確認之訴,經法院判決后,與前訴合并執行。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三、強制執行能否執行夫妻的共同財產,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
強制執行能否執行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區分兩種情況判斷。如果強制執行的債務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債權人在訴訟時只起訴了夫妻一方,強制執行時想執行雙方的財產,則可以提出增加被執行人的申請。此時有的法院會要求債權人另行提起訴訟解決或者按照訴訟的要求處理追加被執行人的事宜。如果追加上了夫妻另一方為債務人,那必然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并可以就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受償。如果強制執行的債務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債權人可以申請執行債務人名下的所有財產,包括債務人在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份額,如夫妻婚后購買一套房屋,債務人享有50%的份額,債權人則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該50%的財產份額。不過,實際操作中需要拍賣這個房產,夫妻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債權人可以就整個房產拍賣款所得的50%受償,剩余一半應當退還給債務人配偶。
相關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3]《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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