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未經專利權許可的專利是侵權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一、未經專利權許可使用專利是侵權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未經專利權利許可,私自使用專利是侵權行為,需要承擔侵權責任,權利所有人可以跟侵權人進行協商,確認賠償問題,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去專利權管理機構投訴,也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訴。
二、專利實施許可對專利進行實施或授權的一種方式
專利實施許可就是允許他人使用你的專利。相關法條如下第一條 根據專利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前責令被申請人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的申請。 提出申請的利害關系人,包括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專利財產權利的合法繼承人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人中,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在專利權人不申請的情況下,可以提出申請。 第二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全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包括專利申請實施許可合同,以下簡稱專利合同)的備案工作。 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地方備案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專利合同的備案工作。第三百四十四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專利權有效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被宣布無效的,專利權人不得就該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百四十五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應當按照約定許可受讓人實施專利,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第三百四十六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不得許可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并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以上是對專利實施許可是怎樣的呢這個問題的解答,望滿意!
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規定是什么?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國家的各項政策也在不斷的健全,也會在各個方面都保障的公民的權益,那么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如果規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呢?按照相關的規定,是指一方可以許可其他一方的人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區,實施專利技術而簽訂的合同,下面就詳細介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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