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勞動仲裁律師?
一、廈門市勞動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廈門市勞動仲裁程序是什么?1、辦理程序
1申請當事人(用人單位或勞動者)申請仲裁,需向仲裁委員會遞交按要求填寫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正本1份和按被訴人人數提交副本若干份;同時,還需出具法人資格證或公民身份證件,提供與本爭議有關的證明、證據材料(如勞動合同、開除、除名、辭退證明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等)。
2受理區勞動爭議仲裁辦公室經辦人員檢查上述資料齊全時,即以受理。對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勞動爭議案件,應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立案審批表》并及時報仲裁委員會審批。決定不予立案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制作《不予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訴人;決定立案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向申訴人發出《受理案件通知書》,同時,將申訴書副本和《應訴通知書》送達被訴人。要求其在15日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符合要求的《勞動爭議仲裁答辯書》正本1份和按申訴人人數提交副本若干份;出具法人資格證或公民身份證件;并提交與本爭議有關的證明、證據材料。
3審理由仲裁庭根據當事人提交的上述資料進行審查并依法開庭進行審理,記錄《庭審筆錄》,根據調查結果依法進行處理,按處理結果制作相應的仲裁法律文書(《調解書》或《裁決書》、《決定書》)。并由經辦人在《法律文書審批表》相關欄中簽署意見。
4審核由仲裁辦副主任及主任對仲裁處理結果進行審核,并在《法律文書審批表》相關欄中簽署意見(當仲裁辦副主任獨任或擔任首席仲裁員進行辦案時,其本人無須簽署審核意見),報仲裁委員會主任審批。
5審批仲裁委員會主任對仲裁處理結果進行審批,并在《法律文書審批表》相關欄中簽署意見。將有關資料與文件都交還給經辦人。
6送達經辦人向當事人送達經仲裁辦負責人簽發的仲裁法律文書(《調解書》或《裁決書》、《決定書》),客戶在《勞動爭議仲裁送達回證》上簽收。
7結案經辦人填寫《結案審批表》,報仲裁委員會主任審批。
8歸檔將有關資料按規定整理歸檔,每年向檔案管理人員移交。
2、質量要求時限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內結案。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報仲裁委員會批準后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二、勞動仲裁時效是多久?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60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目前如果是存在著勞動方面的爭議的話,那么完全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等相關的方式來進行一定的處理的,按照我們國家法律規定的規定,如果要提出勞動仲裁的話,是需要提交書面的申請書,然后由有關機關對此進行一定的審查處理,最終作出裁決。
廈門市勞動仲裁程序是什么?
勞動爭議在經過仲裁委處理后,要是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對處理結果不服的話,可以提起勞動訴訟。但提起勞動訴訟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起,否則的話法院將不會受理。那么不服勞動仲裁起訴時間是多久呢?以下是具體介紹。一、不服勞動仲裁起訴時間是多久?《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從上文的法條中,我們可以得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要是對仲裁結果不服的話,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大家要注意一些特殊情況,如第49條中規定的。更多勞動仲裁、勞動訴訟方面的法律知識,你可以到勞動糾紛律師網站咨詢了解。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2]《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條
[3]《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4]《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條
[5]《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6]《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條
[7]《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8]《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49條
二、廈門勞動仲裁需要什么資料?
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具體程序如下1、你需到工商局查詢并打印出你所在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資料(一張紙),并加蓋查詢章,用以證明該用人單位的身份。
2、證明在該公司上班的證據很多,比如廠牌、考勤記錄、工資卡和存折、人證、、、、等等,只要能證明你與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都行。
3、寫一份勞動仲裁申請書(當地勞動部門都有樣板,一式兩份),加上你的身份證、打印的工商查詢登記資料、證據復印件(一式兩份)等交給勞動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會立案審理的。可以來所詳細咨詢。以上就是關于勞動仲裁需要什么資料這個問題的回答
三、廈門海滄區勞動仲裁在哪里?
關于廈門海滄區勞動仲裁,【地址】廈門市海滄區南海三路1268號海滄人力資源市場一樓 (南海三路與興港路交叉路口-海滄人才站/交警大隊站/未來橙堡斜對面)【辦案經驗】1、舉證期限申請人自收到《受理仲裁申請通知》之日起十日內;被申請人自收到《參加仲裁活動通知》之日起十日內。申請延期舉證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證據的,可以申請延期舉證至第一次開庭三個工作日前。
2、立案在三樓;開庭在一樓;辦公在五樓。(廈門市人力資源市場海滄分市場)
四、廈門委托律師訴訟費給多少,具體有哪些
1、民事案件收費
1、無財產爭議案件
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書案件
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3、律師見證
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4、代辦公證
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5、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
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2、刑事案件收費
1、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
6000-18000元人民幣;
2、審查起訴階段
6000-30000元人民幣;
3、審判階段
8000-50000元人民幣;
4、代理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6000-60000之間協商收費。
5、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難案件,代理費按上述標準的2倍收取。
3、民商案件收費
1、爭議標在10萬元以下部份收取7%服務費;
2、爭議標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6%服務費;
3、爭議標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5%服務費;
4、爭議標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3%服務費;
5、爭議標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1%服務費;
6、爭議標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
5%服務費。
注以上是不同案件律師費用收取標準,辦理案件需要異地出差的,交通費、住宿費、長途電話費等由委托方承擔,該等費用可以實報實銷。
五、廈門市集美區勞動仲裁程序是怎樣的
具體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如下一、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 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 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 申請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三、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四、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五、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六、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規定是什么,有沒有法律規定
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的規定仲裁時效期間是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起的一年內。若有中斷情形發生的,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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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七、申請進行工傷仲裁需要律師嗎?
是否需要請律師,應由當事人根據自己的需要來確定,在法律上并無限制性的規定。而如果當事人認為自己缺少相應的法律知識和實務操作經驗的,建議盡量委托律師代理參與勞動仲裁或法院訴訟,律師作為專業的法律工作者,可以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通過律師的代理,當事人可以更好在維護自己的合法勞動權益。
八、什么是勞動仲裁,勞動仲裁調取證據申請書的范本是什么
一、什么是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二、勞動仲裁調取證據申請書的范本是什么
勞動仲裁調取證據申請書
申請人ХХ
被申請人北京ХХХ有限公司
申請調取證據的
被申請人北京ХХХ有限公司通過支票支付給北京ХХХ有限
公司的房租水電等費用,支付上述費用的銀行帳戶打款記錄
2008年5月,金額ХХХ元
2008年6月,金額ХХХ元
2008年7月,金額ХХХ元
調取證據的原因及證明的事實
被申請人提交的與北京ХХХ貿易有限公司簽訂的協議為虛假協議。因為
事實并不如協議中第三條所稱“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租賃費用、人員工資、水電費等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此房租水電的繳納事實情況能夠客觀證明被申請人與北京ХХХ有限公司簽訂的協議的真偽。由此可進一步證實,上述兩個公司的關聯性,被申請人應依法承擔的法律責任。
此致
北京市ХХ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09年Х月Х日
附
被申請人北京ХХХ有限公司 帳號ХХХ
取證地點ХХХ銀行ХХ支行
地址北京市ХХХ區ХХХ街1號 電話ХХХ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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