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明縣離婚起訴?
一、江蘇省如東縣XX如何起訴離婚,必須要請律師嗎
1、離婚還要起訴。
2、你另一半不同意嗎,如果同意的話,直接去民政局辦理就好了,(雖然我認為2人在一起是緣分,但實在不合適的話,就算了)不同意的話,可以請有關部門調解,和平離婚,再不行,才去法院起訴,不過如果你們不是有什么太復雜的經濟糾葛之類的,請律師也不用
二、起訴離婚,在哪里起訴,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么
起訴離婚是在哪里起訴這個問題很好解決但是小孩子的問題可能會出現意外,謹記下面幾點1 離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起訴,也就是他的戶口所在地或者如果你們在省城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省城你們居住所在的區法院起訴。
2 房子你們可以協商解決,如果法院判決的話,如果你承認房子是他出錢買的,那么就是共同財產。如果你不承認,而且他也無法證明的話,那么他可以分到婚后所還貸款的一半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
3 孩子兩周歲以下,母親要求撫養權的,一半會判給母親。兩周歲以上的,看誰有利于孩子的成長,一般也會照顧女方。
4 起訴時帶起訴狀、身份證及復印件還有訴訟費。
三、離婚起訴離婚后還能起訴重婚嗎,離婚后還有
你好,關于離婚后還能起訴重婚嗎,如果告他重婚,在你和他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他要有以下至少一種行為1,與第三者領了結婚證;
2,和第三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否則,不構成重婚。而且,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重婚罪的最高刑為兩年。如果他構成重婚,你也必須在離婚后5年內起訴他。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1]《刑法》 第八十七條
四、樂東縣起訴離婚請律師如何收費,法律如何規定
專業分析1、民事案件收費
1、無財產爭議案件
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書案件
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3、律師見證
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4、代辦公證
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5、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
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2、刑事案件收費
1、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
6000-18000元人民幣;
2、審查起訴階段
6000-30000元人民幣;
3、審判階段
8000-50000元人民幣;
4、代理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6000-60000之間協商收費。
5、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難案件,代理費按上述標準的2倍收取。
3、民商案件收費
1、爭議標在10萬元以下部份收取7%服務費;
2、爭議標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6%服務費;
3、爭議標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5%服務費;
4、爭議標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3%服務費;
5、爭議標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1%服務費;
6、爭議標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
5%服務費。
【溫馨提示】這是根據當前問題的經驗總結,不同地區的法院在審判尺度上有細微差別,這是很正常的現象。辦理案件盡量選擇專業的律師,點擊快速咨詢,與律師一對一溝通法律訴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五、離婚起訴沒有結婚證要錢嗎,怎么起訴離婚?
您好!關于“離婚起訴沒有結婚證要錢嗎,怎么起訴離婚?”的回復如下結婚證是用于證實婚姻存續關系最直接的證明。如果起訴要求離婚但又確實沒有結婚證,只要還有其他材料能證明婚姻關系存續的,也可以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具體分為以下兩種情況第一種,從未辦理過結婚登記起訴離婚的處理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屬于事實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離婚訴訟;1994年2月1日以后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且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應先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以后再提起離婚訴訟;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人民法院將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第二種,辦理過結婚登記但遺失或損毀結婚證起訴離婚的處理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的證明。再次,可以向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查閱并復印婚姻登記檔案。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六、訴訟離婚應該在哪里起訴,異地應去哪兒起訴離
訴訟離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起訴,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形1、有關軍人的案件
非軍人對軍人提出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離開住所地的案件
1、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有關定居國外的華僑的案件
1、在國內結婚的,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在國外結婚的,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5、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那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地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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